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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创城大家谈]拒绝高空抛物 守护“头顶上的安全”

  本报记者  苗利莉

  楼上人“随手一抛”,楼下人“祸从天降”。高空抛物被称为“悬在城市上空的痛”,这种行为不仅不文明,而且还会给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威胁。看似不起眼的一串钥匙、一个鸡蛋、一个空酒瓶……从高空抛坠下来的冲击力和破坏力巨大,轻则吓人,重则伤命。高空抛物致人伤亡的案例也时有发生,严重影响人们“头顶上的安全”。

  高空抛物抛下的是物品,舍弃的是文明,触犯的是法律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完善了高空抛物坠物治理规则,明确了责任划分。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(十一)》正式施行,其中高空抛物罪正式入刑。

  遏制高空抛物,需要“防”“治”结合,共同发力。广大群众要从思想上认知抛物严重性及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,自觉树立“不敢抛”“不能抛”“不愿抛”意识,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,减少悲剧的发生。相关责任单位应加强安全教育宣传力度,多管齐下,织密安全防护网,同时,严查严办高空抛物违法犯罪行为,依法让肇事者付出应有的代价,共同守护我们“头顶上的安全”。


责任编辑:程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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